一夫妻从事六合彩赌博双双获刑

赣州法院网讯 宁都一对夫妻利用自己经营的便利店,从事“六合彩”赌博活动。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候某英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生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候某英、李某生夫妻二人在宁都县工业园翠岗北路经营“宝英便利店”。2017年11月份,从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上家至李某生、候某英经营的“宝英便利店”,邀约李某生帮其接收“六合彩”投注,可获取投注额特码10%、其它2%的“返水”提成。李某生为从中获利遂答应。
之后,李某生将上家的微信号提供给妻子候某英,叫其将接收的码单上报至该微信号。此后,两被告人通过微信接受投注或其店内现场投注等方式,招揽宋某、陈某等多人参与“六合彩”赌博,并将赌博人员的投注码单通过微信上报给上家,待开奖结果公布后,与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并将结余赌资上报给上家。直至2018年11月29日晚,两被告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候某英、李某生获得“返水”20000余元,其中自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29日期间,两被告人接受参赌人员“六合彩”赌博赌资85445元,获得“返水”6642元。
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案件事实,已向公安机关退缴了违法所得2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候某英、李某生以营利为目的,招揽多人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从中获利20000余元,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两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以及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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