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去劳动局投诉工伤需要哪些资料?
一、农民工工伤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哪些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科电话有没有?
12333你能打得通么?切 自己什么也不知道问的问题唐突,应该是你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认定工伤谈什么工伤鉴定,申请了工伤认定的职工基本都知道工伤鉴定。
你应当自己直接先到区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找工伤科了解,最好带上医生诊断书和复印件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工作证和复印件或者上网查询公司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调出公司法人地址行业的信息打印一份)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科给的文件表格填好。工伤认定有一年期限,一年以后不受理。同时向社保局直接了解工伤伤残鉴定事宜,你不就明确好办了?很多人没经过也没办过你看他们的回答怎么能专业呢?简直误人子弟如何查询工伤申请?
如果想要查询工伤申请,你可以拨打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如果你是工伤认定申请是可以拨打,但是如果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那就需要等个60个工作日,或者你可以拨打当时受理你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书上面的电话询问。
认定后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负担吗?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认定工伤和视为工伤赔偿区别?
视为工伤说明就不是工伤么,只不过参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赔偿很可能是一次性的,而工伤保险待遇只要不买断,它就是终身享受的保障,这个应该是有本质差异的!
至于具体差异,工伤保险的待遇非常复杂,建议查阅工伤保险条例详细了解。
更多问题可私信我,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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