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赫姿美是正规产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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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赫姿美是正规产品吗?

赫姿美是正规产品!

赫美集团,赫姿美是正规产品吗

赫姿美这个品牌的名气并不是很高,因此很多人对它都非常陌生,它的产品里面是没有激素的,属于韩国托尼魅力化妆品集团下面的一个品牌,凭借独特的细胞原料,加上集团有着几十年的化妆品技术,从而推出了非常科学的化妆品。

赫美集团三大高管同时宣布无法保证年报真实?

最近,A股的奇葩事情越来越多,少数上市公司越来越没有底线。在扇贝跑了、300亿不小心数错之后,一些上市公司高管表态,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年报准确。股市是建立在信托关系上的一种经济制度,信用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资本市场归根到底是一个信用市场。如果年报连管理层的高管都保真,那这年报不成废纸一张了?面对这些无法保证真实的年报,股民还炒个什么劲?天天读年报,靠年报寻找价值投资机会的股神巴菲特,恐怕在这些失真年报面前也一筹莫展。

1、*ST赫美三高管同时宣布无法保证年报真实

*ST赫美接近于4月30日0点披露的年报显示,总经理于阳、副总经理李丽、财务总监韩霞同时宣布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赫美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赫美集团营业收入19.18亿元,同比下降2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6.15亿元,同比下降1221.45%;扣非净利润亏损19.06亿元,同比下降2729.87%。

于阳的理由是,由于公司债务纠纷及公章管理不善,本人无法确定是否尚有未经过董事会审议但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及协议。李丽的理由是,由于本人2018年处于长期休假状态,难以全面获悉公司经营管理资料。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李丽长期休假,但2018年年薪却是众多高管中最高的,其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1.17万元,高于总经理于阳的61万元。韩霞的理由是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也就是说,正副总经理一年拿60万年薪,两人就拿120多万,却不保证年报真实。作为公司管理层,第一要掌握公司全面的经营状况,第二要对公司财报内容起到内部监管作用。副总经理的理由更奇葩,说是长期休假。那么投资者不禁问,长期休假怎么还拿60万年薪,上市公司的钱也太好挣了,何况这还是一家亏损的破烂公司。

2、*ST康得多位高管均表示不保证年报的真实性

与康美药业已经坦白300亿现金乃子虚乌有不同,康得新至今仍死鸭子嘴硬坚称截止2018年底账上有着150亿元的现金。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150亿元现金中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元的巨款,瑞华会计事务所无法确认它们的存在。与此同时,公司有数位董事、监事也均不保证该笔巨款的真实。

陷入危机的*ST康得于4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该报告被瑞华会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与此同时,仅有财务总监王瑜和今年3月新上任的董事长肖鹏公开保证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杜文静及其余6位董事、3位监事均表示不保证年报的真实性。就此,深交所于*ST康得年报披露后的第二天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对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董事质疑百亿资金去向等问题进行说明。

3、田中精机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日前,上市公司田中精机发布年报,董事龚伦勇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已是虚假记载”,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除了上述年报中的陈述,一季报显示,董事龚伦勇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远洋2018年业绩调整到2019年第一季度”,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高管信息显示,田中精机于2019年1月1日解聘龚伦勇,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对于其此前控股的远洋翔瑞,龚伦勇、或其相关方对其离职是明确有争议的。

4、秋林集团高管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月30 日,秋林集团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不包括李亚、李建新,下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原则同意 2018 年年度报告,但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称,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为,考虑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仍处于失联状态,公司黄金业务板块巨额应收帐款、存货以及关联方、关联关系和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尚未结束,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证券法》明确规定高管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秉持对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如实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充分揭示公司重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对于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和定期报告披露中涉嫌信披违规和未勤勉尽责的行为,监管层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

赫美集团造假造到自相矛盾公司3高管称不保年报真实?

看到赫美集团的股价波动,就让我想到了一个大致的轮廓,那就是“从哪来,回哪去!”而如果仔细梳理一下赫美集团问题和目前股价的波动,你就会发现,真的是一个可笑至极的作假和内幕交易典范,堪称“教科书”版本的违规行为!

那么这个赫美集团到底有多么的“造假”,我们用一条简单的时间线来概述和分析下:

2018年的6月5日

赫美集团董事王磊以成交均价26.09元增持5万股,共计130.5万元,占总股本的0.0161%,变动后持股数为136.6万股,看似一个给予股民信心的样子!

其实实则就是一个告诉大家“老乡别走”的把戏!

2018年的6月12日

赫美集团:关于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并且公告里还大肆宣扬此次的转让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但是如果把你回头来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就是赫美集团开始圈钱走人的把戏!

2018年6月19日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梁加祈先生、监事干黎术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所担任的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陆续有高管开始辞职,说明了,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8年7月2日

赫美集团:关于公司与韬蕴资本签署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发出公告,随后股价大涨,从6.72元一路涨到了15.39元,股价接近翻倍!

标准的一个借助所谓的一些利好,出现拉高获利出逃的局面!

2018年7月24日

赫美集团:关于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出售事项与交易对手方南京浩宁达仪表在协商洽谈进展阶段未达成一致意见!

别的公司发现你赫美集团有问题,不想给你接盘了!

2018年9月1日

赫美集团: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在之前的副总经理梁加祈先生、监事干黎术女士辞职之后,连公司董事也开始辞职,暴露出的问题就是已经对于赫美集团存在的危机表示不安,纷纷弃暗投明!

2018年12月7日

收到了关注函,表明公司作为该借贷合同担保人,对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说明了危机正在一步一步的扩大!

2019年2月25日

赫美集团:关于筹划重组上市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股价因为此重大重组的利好,从5.41元一路疯涨到了21.41元,完成了将近4倍左右的上涨!但是过程之中却不断的有减持出现,有公司高管离职出现!

明显是一波想要捞一票走人的样子,借助重组的题材进行拉升!

2019年3月7日

柏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9年3月14日,3月23日

陆续受到持股在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的消息发布,似乎都看到了风险,似乎都想借助一个冲高而逃走!

2019年4月2日

赫美集团:关于收到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通知的公告!

2019年4月30日

赫美集团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年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2亿,同比下降2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亿,上年为1.4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亿,同比下降5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亿,同比下降578.9%。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拒绝)表示意见。

分析

其实我们仔细观察赫美集团的整个1一年时间来看,可以发现的是内部高管其实早就已经发现了情况不对,所以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出现了众多高管,董事辞职的消息!而这些人却以所谓的“个人原因”为理由退出,真的非常可笑!

而在整个过程之中,上市公司还利用了所谓的增持利好,重组利好,来进行一个拉高股价从而资金出逃的把戏,众多散户和个人投资者纷纷被欺骗,追涨接盘!

最后,在一个无法掩盖事实,甚至纸包不住火的情况下,只能终止重组,股价也应声下跌!我们可以发现的是,在2月发布的重组消息后股价大涨,而在4月却终止了重组,导致股价从21元一路跌至6.8元!

而就在这时,*ST赫美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时宣布: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惊不惊喜?意不意外?A股小伙伴都说,现在的上市公司太大胆了,造假都可以光明正大了!

你说,这样的公司还有留在A股的必要吗?甚至回头去看赫美集团以往一年里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一个所谓的“掩盖”事实,“粉刷”利好,“掩护撤退”的把戏!!真的是“恶心至极”,受伤的还是散户投资者!

感谢⭐点赞和关注⭐。更多更好的逻辑期待与你分享!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如何看待赫美集团高管均无法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

A股奇葩事真的多,而且有的奇葩令人震惊,简直就是毁三观。

公司高管具有勤勉义务和责任,不仅仅要对公司经营负责,也要对股东负责,作为上市公司,更要对财报和信披负责,毕竟信息披露和财务数据是公司股价定价的基础,如果公司高管都不对财报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高管的勤勉义务何在。

美国的萨班斯法案要求高管宣誓对财务数据真实性负责,我国证券法也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可是赫美集团的某些高管大言不惭但是说不对公司财务真实性负责,跟证券法一对比,显然不符合证券法规定,也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高管的行为就是在甩锅,不想对公司的财务异常负责,避免被有关部门处罚,毕竟很多财务异常的公司中某些高管被证监会处罚实施了市场禁入,这对于高管们后续的就业产生巨大的影响,直接伤害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但是这个锅甩得掉吗?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于阳表示,由于公司债务纠纷及公章管理不善,本人无法确定是否尚有未经过董事会审议但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及协议。公司债务纠纷和公章管理不善,是谁的责任,总经理知道公章管理不善,那么缘何没有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这个锅该谁来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和协议没有经过总经理同意签字,谁有能签字生效。是谁可以架空总经理签下重大合同和协议,这些都是需要厘清的。只有厘清有关问题,才能免责,没有能够厘清,是很难免责的。

公司副总经理李丽表示,由于本人2018年处于长期休假状态,难以全面获悉公司经营管理资料,故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长期休假或许是可以免责的理由,但是缘何要长期休假,这也是需要厘清的问题。

公司财务总监韩霞表示,由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故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总监理论上是对财务数据真实性最有发言权的,竟然也对18年报告真实性无法负责,这就令人颇为无奈了,管财务不负责财报真实性,那么财报数据又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高管们对财报数据不负责,或许有着难以言说的无奈,有着外人难以理解的苦楚,但是这些都不是免责的理由,既然是高管,在没有离职以前,就要尽职,对信披和财报真实性负责,除非有能力为自己的免责找到恰当的理由。

某些公司治理不透明,出现一言堂现象,导致部分高管们作为职业经理人,有的时候或许身不由己,必须听命于某种势力,屈服于某种压力,出现不得不为之的情况,但是也不排除某些人也是为了一己私利而为之,因此法律设定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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