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仔(猜码的开头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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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仔,猜码的开头语是什么?

从0到10任意喊,常规的口令有:0:按着你叼,对得住你,唔出手;

码仔(猜码的开头语是什么)

1:一定中、一枪中、一颗肉、点你颗痣、一支骨、一条戳;

2:二妹靓、姨妈巾、两兄弟、二堵两,两条戳;

3,三蚊鸡、三轮车、三黑八;

4:四红、四红中、四季发;

5:由于“五”和“唔”粤语发音近似,所以在广西地区一般用粤语白话是不使用5的,但在桂北地区等地有保留,例如:五魁手,五登彩;

6:落你蚊帐、六叔公、六喂喂、六多撑;

7:七(出)街耍、七伽社(拳皇97漫画人物)、七(出)问题、七头大、七星路;

8:八匹马、八只脚、八(扒)你裤、巴基压路;

9:狗(和九同音)粉肠、狗乸仔、狗你上床;

10:十足十、十足发、开齐手、开你大镬、开码码、开你玩笑、杏不楞。

被阉之后你知道有哪些好处吗?

记得小时候,农村有这样一类手艺人,他们裤腰上别着各种各样的工具走街串巷,边走还边喊:骟鸡咯,骟鸡咯,他们就是阉鸡人。

阉鸡是个技术活,而且阉鸡人通常只阉小鸡,当公鸡长大后,他们一般会拒绝阉割,当然了农户也不会等到公鸡长大才阉割,这是因为成年的公鸡阉割时死亡率是非常高的。

我小时候看过一次阉鸡,阉鸡人的工具也相对简单,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个可以打开的夹子,一个小勺子,一根线,一个镊子,一个鸡钎(一头很尖,一头上有个小孔可以穿线)。

在阉鸡时,阉鸡人通常是在鸡的右侧最后一个肋骨处,用小刀划开一个口子,然后打开夹子把口子撑开,之后用穿了线的鸡钎将公鸡的睾丸来回的割下来,再用镊子或者小勺子将割下来的睾丸取出来,最后再将伤口缝合就行了。(下图为取出的公鸡睾丸)

问题来了:人们为何要将公鸡阉割呢?

阉鸡是需要花钱的,而且虽然人们尽量地阉割小龄的鸡以减少死亡率,但是这种物理阉割依然是有几率杀死鸡的。但是,这个方法曾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推广,这就证明阉割公鸡必然是有不少好处的。下面我们从五个角度来说一下阉割公鸡的好处。

第一:减少打斗。公鸡是一种好斗的动物,这种好斗的习性其实是源于它们的祖先原鸡,因为在野生环境下,公原鸡是一夫多妻制,因此,它们有很强的领地意识。一旦遇到同类同性,它们守护领地和“妻子”的本能就会被激发,从而与其他公鸡大打出手。

而将公鸡阉割之后,它们的雄性激素不再分泌,打斗的欲望也会大幅度地降低,从而减少因为打斗对公鸡造成的伤害。

第二:有利于生长。公鸡不阉割前,除了有好斗的习性外,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运动量大,喜欢飞到高处,这也是遗传自原鸡的一种本能,所以这样的公鸡一般都比较的瘦小,而人们饲养公鸡都希望它们长大壮壮的,这样自己吃起来肉也多,卖的时候也能卖个好价。

而在将公鸡阉割后,公鸡的生长速度明显的加快,而且在相同的生长周期内,阉割后的公鸡比不阉割的公鸡,体重可以重一倍左右。

第三:肉质好。公鸡在不阉割时,除了肉少外,肉质还非常的柴,但是在阉割之后,成年的公鸡肉质就比较细腻了,口感也要好很多。这是因为阉割后的公鸡运动量相对较少,所以它的肉中脂肪的含量就要稍微高一些,这样在吃起来时显然就更香,而且运动量少,让它的肉即有一定的韧性,也不至于发柴。

因此,这样的鸡更容易卖掉,这也是公鸡阉割的原因之一。

第四:对母鸡有利。在以前,家里养鸡时,通常是母鸡和公鸡混养,而家里养的母鸡与野生雌性原鸡就不一样了,因为野生雌性原鸡每年有固定的排卵期,而家养的母鸡几乎天天可以排卵,在这种情况下,公鸡就会发生经常踩在母鸡身上(繁殖)的动作,这样对母鸡的生长是不利的。

而且当母鸡的卵受精之后,极容易导致母鸡的“抱窝”(停止产卵,孵化鸡蛋),此时会出现两个弊端:受精的鸡蛋在高温下,尤其是在夏天很容易“变质”(变成毛蛋),影响售卖;母鸡抱窝后停止产卵对人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因此,公鸡阉割时虽然有几率死亡,但是在小龄(25-40天内)时阉割,死亡率是相当低的。而且阉割后的公鸡,攻击性会下降,肉质会变好、体重会增加,也不会影响到母鸡生长和产蛋,所以以前阉割鸡是非常常见的。

为何现在几乎看不到阉鸡人了?

确实在当下,即使是在农村,阉鸡的手艺人也几乎看不到了,这其实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变化导致的。

第一,养鸡的人越来越少了。以前人们养鸡,公鸡少母鸡多,公鸡通常是为了养大过年过节好杀了吃肉,而母鸡是为了鸡蛋。但是如今不同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在农村地区,人们吃鸡也不依赖于自己饲养了,鸡蛋在村里的小超市里就有售卖的。所以,腰包越来越鼓,是人们散养鸡越来越少的原因,养鸡的少了,自然阉鸡的人就少了。

第二,“阉割技术”的革新。现在养鸡都是集中化养殖,这样如果每一只鸡都用传统的阉割法阉割,除了会有死亡率外,也非常的费时费力。所以,这个传统的技术也逐渐地被新的技术代替了,比如最常见的就是给公鸡植入雌性激素的方法来抑制雄性激素的分泌。

总结

公鸡阉割在以前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以前散养的鸡都是雌雄混养,这样如果不阉割的话,公鸡攻击性强、长的慢、肉质差还会影响母鸡的生长。而如今随着养鸡散户越来越少以及阉鸡技术的革新,已经很少能看到阉鸡了。

沙琪玛的粤语故事?

沙琪玛在粤语中称为“玛仔”。坊间传言是香港人喜赌马,因旧时赛马赌博俗称“赌马仔”,食过码仔后,赌马便胜券在握,因而食“码仔”流传甚广。

会让你想起一个人?

我是矫矫妈,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有没有让你因为一道菜想起一个人的经历?我有,但是,不是因为一道菜,而是一张发面糖饼。

01

不满二十岁的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因为一张发面糖饼,我与一个老太太和他的儿子结下了不解之缘。

大一下学期,我们班有一个叫郑义(化名)的男生,他说他母亲烙的发面糖饼是一绝,吃一张,绝对能三日唇齿留香。不去想其言是否夸张,只“糖”和“饼”这两个字构成的画面,就足以令我们垂涎三尺。

1992年的大学食堂,只有早餐能见到面食,而且仅限于馒头、花卷,发糕和油条四种,从来没有包子、饺子及饼类,更别提发面糖饼了。只要是带点油水的东西,对我们来讲,都是珍馐美味。

我们上大学那阵儿,食堂还实行粮票制度,每个大学生每月供应量是三十五斤,其中,二十五斤细粮票,十斤粗粮票。买一两米饭要使用一两细粮票和七分钱票,钱票要用现金到伙食科购买。粗粮票仅限于早餐的两种食品——发糕和油条。如果粗、细粮票都没有,只有钱票,那么,对不起,只能吃菜了。

平均每天一斤一两多点的定量标准,对于正在长身体的大小伙子而言,显然是不够的,好在我们外语系女生多,男生也就不必像理科生那样常常为粮票不足而发愁了。

女生一个月有二十斤粮票足够了,如果是本市女生,周末回家,那么,一个月会有一半粮票的剩余。

我们班二十三个人,只有六个男生,刚上大一时,大家彼此都不熟悉,男生不好意思找女生接济,我是团支书,他们自然而然地就“赖”上了我。我也因此与那“六匹狼”有了不浅的交情,常被他们戏称为“七匹狼”中的“小七”。于是,他们有什么好事也不忘叫上我一声,诸如到郑义家吃三日唇齿留香的发面糖饼这等好事。

一个周日的上午,我们来到郑义家。

一阵寒暄过后,郑义的母亲便到厨房忙碌起来,“六匹狼”玩起了斗地主,我便到厨房给郑义的母亲打打下手。

02

郑义的母亲对我说饭菜很简单,发面糖饼加上酸菜汤。她从阳台搬出来一个大面板放在圆桌上,然后到屋里陆续端来三个面盆,掀开盖帘,每一个盆里都是发酵好的冒着泡泡的面,满满登登的,好像再过一会儿就会溢出盆来。

“能吃得了吗,阿姨?太多了!”我不禁惊讶。

“不多,男孩子的肚子都是胶皮做的,能吃,这些恐怕还不够呢!”她一边往面盆里撒一些亮晶晶的碱面,一边笑着对我说。

“阿姨,这得多少白面啊?真是让您破费了!”我不禁心疼起来,也为郑义和他母亲的慷慨而感动。

“这不算啥,你们来我家,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就这样,我们一边聊着,一边忙活着。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溢满了过年时才有的杀猪烩菜的香味。

郑义不时地手里拿着扑克牌跑到厨房门口探一下头:“真香啊,妈,好了吧?”

见他们急不可耐的样子,郑义的母亲笑着说,咱们一边烙,让他们一边吃吧。

03

看不见“六匹狼”在屋里如何狼吞虎咽,我只在厨房听着屋里传来的吸溜吸溜、呼哧呼哧的声音就知道他们在埋头苦吃,我们烙的速度竟赶不上他们吃的速度。

真应了郑义母亲的比喻,男孩子的肚子是胶皮做的,三盆面烙了五十多张饼,等我和郑义的母亲上桌时,只剩下我们说好留下的三张。如果我们两个女人不吃,这三张饼恐怕也会毫不客气地装到他们的肚子里。

那发面糖饼确实有一股特殊的味道,咬一口,有淡淡的碱味,冒出的热气直冲鼻息,芝麻的香味就填满整个鼻腔了。轻轻咀嚼,甜甜的、软软的,蓬松感恰到好处,一点也不粘牙,香味仿佛真的留在了齿间。

被棒骨和油浸透的酸菜油亮油亮的,白得透明,夹一筷子,和糖饼一起咀嚼,酸甜酸甜的,都舍不得咽下去。郑义的母亲说每年冬天她都要渍一大缸酸菜,够吃一个冬天的。到第二年清明,天气转暖时,把剩下的几棵酸菜切成丝,冻在冰箱里,随时取用,跟冬天的酸菜一样新鲜。

那天,我们个个吃得脸红肚圆,时隔多年后,我们仍觉得那顿酸菜汤和发面糖饼是我们大学时代最难忘的饕餮大餐。

那次我们从郑义家走后,他母亲跟他说如果他能找一个像我这样的女朋友她就心满意足了,郑义却说,找我这样的干什么?直接找原版的我不就得了吗?多年后,我成了郑义的媳妇。

如果当初我没有去郑义家吃发面糖饼,也许不会认识这个老太太,可能也不会与她结下婆媳的缘分。如今,婆婆去逝八年了,每当我做发面糖饼时,总想起拖拉机厂家属楼小厨房里那个第一次教我做饼的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我感谢她从一开始就给了我一个像发面糖饼一样简单而又香甜松软的人生。

我是矫矫妈,专注家庭美食制作、孩子成长话题、情感话题。喜欢就点击关注。

懒人可以懒到什么程度?

说到“懒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的大儿子,可以说他已经把“懒功”练得炉火纯青了,他的举动不仅完美的诠释了“懒”的内涵,而且出色的拓展了“懒”的外延,他算是真正的把“懒”发挥的淋漓尽致了!

我的大儿子(姑且称之为小徐吧),标准的“熊孩子”一枚,调皮捣蛋,上墙爬屋,惹事生非的主。今年15岁,就读于某寄宿制学校,今年初二,两周回家一次。小徐应该是在遗传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变异!

一.吃饭

小徐回到家,对我的老婆大人说,学校的早餐每顿都有鸡蛋,但是他从来没吃过,原因是不想剥皮,午饭每顿都有水果,如果是苹果之类的,可能会咬上一口,如果是橘子香蕉之类的,就说有虫眼,烂了之类的理由不吃!原因是太麻烦啦!在家里,情况也是类似。家里最常见的对白是:

A:我想吃XXX,妈,你给我拿过来吧!

B:自己拿。

A:那算了!

二.洗漱

小徐自述,在学校的两周一般早上不洗脸,晚上不洗脚,不刷牙,理由是他们宿舍的都不洗漱。两周回来一次,身上可想而知。几乎每次都会因洗头,洗澡,洗脚与我的老婆大人大吵一架。一般是小徐拗不过,先把浴霸打开半小时,再磨磨蹭蹭的进去,接上一盆子热水泼在身上---好了,洗完了。蓬蓬头都没打开,沐浴露直接没用,你们见过洗澡用50秒的吗?再说洗脸,在家的每天早上,接上满满一盆子水,用手沾沾水,在脸上搓不超过三下,脖子一般一滴水都没沾,就把一盆子倒掉。一说他,他就理直气壮的回,我们生物书上说了,人的面部分泌物多,脖子分泌物极少,所以不用洗!

三.睡觉

小徐在学校的作息还是很有规律的,毕竟学校有严格的作息时间。但是回到家就不行了。晚上看电视,不睡,(好处是他几乎不动手机,还比较欣慰),不强制关电视一般不会睡觉,睡觉前看不见的话就不换睡衣直接穿着秋衣就睡,即使看见了也要动用武力,才肯换睡衣;早上不叫上十遍是不会起床的,一般也是在要动用武力的情况下,才磨磨蹭蹭的起床,我是真心的服啊!

四.学习

一个人的懒,不光体现在日常上,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一样的!

小徐的学习在班上一般般(班里50人,一般在十几名),所有的答案能简化成几个字就绝不会用一句话。例如,政治(现在叫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的大题一般都是几个字,因这些问题,说也说了,打也打了,就是不见效,有一次,他居然拿着政治试卷质问我,试卷上明明写着简答嘛----哎,我一个老师也很无奈。

小徐自己也说了,我应该是在遗传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变异。既没有像爸爸那样吃苦耐劳,也没有像妈妈那样勤劳能干。哎....,我还能说啥!这就是我的大儿子,可以说很好的诠释了“懒”这个字的内涵与外延,真正的把“懒”发挥的淋漓尽致了!

好了,不说了,让我去厕所再哭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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