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冲突7本,这件事儿有什么争议么?
最近四川美院院长用裸模教学,讲授绘画的人体光与影的关系。结果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就说:“人体绘画就是打着艺术耍流氓”!

也有网友批评说:无聊!无知!这是正常的艺术创作好不好?
我是非常不赞同这种说法的!
正如四川美院院长得知网友的争论后,一脸懵逼,连说“没想到”!这件事居然冲上了热搜榜第七!
为什么他会觉得没想到呢?因为他觉得这就是一次纯粹的艺术活动,一次普普通通的素描教学而已,何来耍流氓呢?
其实,在画院、艺术院校,使用裸模教学是再正常不过了。这就如医学院,老师要指导学生解剖尸体。医院医生要给病人看病、做手术,难道也要男医生看男病人,女医生看女病人?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难道需要给艺术穿上衣服吗?我们来看看老师、学生、艺术家都怎么说?
之所以会出现喧嚣之声,无非就是某些心底藏着的龌龊心理在作怪罢了!
当然了,艺术家在利用人体创作的时候,有些伦理道德还是需要顾及的。
比如,四川画家李壮平,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做裸模,创作出《山鬼》系列作品。就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就是因为他们突破了中国人坚守的伦理道理,引发了人们的不适。
我觉得这种才是需要我们去讨论、去注意的事情。至于美院老师用裸模教学,真的没什么!只不过是某些“卫道士”想多了!完全不需要你在此歇斯底里!
史上最美的七绝唐诗是哪一首?
史上最美的七绝唐诗是哪一首?到底美在哪?
看到这个题目,最先想到的就是: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此诗乃是盛唐时期王维所作。
王维,字摩诘,生于公元701年,卒于公元761年。在唐朝众多的诗人中,王维也是皎洁的一轮明月。宋朝诗词大家苏东坡曾说过:“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因为王维是信佛的,也就被后人称为“诗佛”。甚至其字“摩诘”二字也是来源于佛经之中。
王维此诗题名为:《送元二使安西》,又名《阳关曲》。我们先翻译一下:
渭城的清早下着小雨,雨水洗干净了空中的埃尘;
雨水的洗礼,春风的吹拂,使得旅店周围的柳色焕然一新。
朋友啊!请你再饮下这最后一杯酒吧!
往西面你走岀了阳关,就再也见不到我了——你的故人。
这只是从字面的翻译而已。
要真正理解此诗的美妙之处,必须说明一下当时的历史背景。在当年,正处于安史之乱,大约是乱之后期。朝廷派遣诗题中所说的元二岀使西安。阳关,还有玉门关,均为当时的军事要塞。往西走岀了这两个关塞,就是西域凶奴所管辖之地。元二岀使西域,也是为了求得和平。但是,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再发生战事呢?所以我们理解体会起来,似乎是说:你再喝了这杯酒吧,因为岀了阳关,你就见不到你的故人我了。
如果再加入下面的一个具体情况,我们就会得到另一种解释。当时不光是有难以预料的战争会发生,而且王维已经年纪大了。而元二岀使西安,一去就是好多年。王维的意思是:朋友你再饮下这杯酒,你这一去可能好多年回来不了,也许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世上了。
但是,诗就是诗,何况是好诗;诗人就是诗人,何况是厉害的诗人。“西岀阳关”,一般我们会顺着来理解,是从东边向着西边走岀阳关去。疏不知王维所说的“西岀阳关”乃是元二完成使命之后,从西边向着东边走岀阳关来。
这样就使这首诗发生了反转,成为: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也就是:
朋友,你再喝下这杯酒吧,当你完成使命再走岀阳关之时,你是见不到我的了。
到那时,能够迎接你的,只有这渭城清晨的小雨,和客栈门前青绿色的柳叶!
这首为送别而写的诗,被后人传诵千古至今,是因为它的确是脍炙人口的一首送别诗。它是送别诗中的一朵奇葩!
说到送别诗,这时我又不禁想到了另一首。也是唐人写的,作者名为高适。其《别董大》却是另一番的味道。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黄沙千里,白日曛蒸;
北风吹雁,雪片飞纷。
君且莫愁,前面都是朋友;
天下有谁,不道你是亲亲?
黄云白日,风雪纷纷,可谓困难大矣!但是有朋友支持帮助,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的。
与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相比,这一首显得比较乐观。但这也是表面的,前面有万分的艰难,而用朋友相助为理由及与鼓励,是表面无悲实有悲。
一首说“西岀阳关无故人”,一首却说“天下谁人不识君”,不仅是诗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更是与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情况和诗人的心境相联系的。可见,真正的诗人是不会挖空心思说我要做一首什么样的诗的,他们的诗都是他们处在当时当地的真实环境下的感情的自然流露而已。所以鲁讯先生才会说:写不出的时候不强写。
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收!
古代的玉女天梯酷刑是谁发明的?
玉女登梯实际上是一种极其严酷的酷刑。发明于唐朝武则天统治时期。实际上是武则天手下的酷吏来俊臣为了迎合武则天而发明的酷刑,用来惩处那些忤逆和反对武则天统治的人及其家属。
武则天原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后宫才人,在唐太宗李世民晚年病重之时,与太子李治搭上了关系。因此在唐太宗李世民去世之后,太子李治登基为帝,是为唐高宗。而武则天作为先皇的后宫妃嫔不得不出家为尼。
唐高宗李治登基为帝之后怀念武则天的温柔,于是特命武则天从尼姑庵还俗并且顺利的进入后宫之中。摇身一变成为了唐高宗李治的后宫妃嫔。后来武则天不断打压后宫其他妃嫔而成为了唐高宗李治的正宫皇后。
只可惜唐高宗李治晚年体弱多病,因此权力欲望极强的武则天开始借机干预朝政,与唐高宗李治并称二圣。
最终体弱多病的唐高宗李治先于武则天驾崩殡天。李治与武则天的儿子李显登基为帝,不久之后李显被武则天废除,改立另外一个儿子李旦为帝。但实际上大唐王朝的真正统治权已经落到了武则天的手中。因此李唐宗亲不愿看到大唐王朝的皇权旁落于妇人手中,爆发了多次讨伐武后、匡扶皇室的政变。最终都兵败自杀或被杀。而且还牵连其他李唐皇室宗亲和关陇贵族被杀。
根据林语堂编写的《武则天正传》统计,武则天一生有记载的共谋杀了93人。其中她的直系亲人23人,李唐皇室34人,李唐重臣36人。这还不包括与这93人有关联的其他家属成员。武则天连自己的亲生儿子李贤和亲生女儿以及孙子都没有放过!可见武则天此时已经毫无人性。
登基为帝之后的武则天更是对朝臣和李唐的后裔十分猜忌。因此大兴匿名举报之风,一经查实便可升官进爵,查无实据也不追究举报人的责任。许多人假公济私借机扳倒自己政治上的劲敌。许多酷吏为了迎合武则天更是发明酷刑使那些被捕入狱的官员攀咬他人。
玉女登梯在历史上真的存在。实际上这一酷刑主要针对的是女性。首先在地面上打上密密麻麻的一堆木橛子。然后在这些木撅子上面立一根高耸的梯子。让那些犯了事的女子爬上梯子。脖子里被一根绳索套牢。
然后令一名官吏拿着鞭子在后面抽打犯人。犯人感觉到疼痛,自然要顺着梯子往上爬,以躲开鞭子的抽打。而脖子里的绳索的另外一头则在另外一名官吏的手中。见到犯人爬的差不多的时候,便会勒紧手中的绳索,使得犯人呈后仰的状态。
犯人担心坠落后被木撅子扎的血肉模糊,因此更加用力的抓牢梯子。但是脖子里又被绳索套牢勒到窒息。因此慢慢失去力气便会坠落在地,被木橛子扎的血肉模糊。如果犯人侥幸不死苏醒过来。则会反复进行以上步骤。直至犯人被折磨而死。死亡之时犯人往往浑身血肉模糊体无完肤。
而这一酷刑之所以被称为玉女登梯,是因为犯人被扒光了衣服视为“玉女”。而整个惩罚的过程,犯人为了躲避鞭打之行和针扎之痛,而不得不拼命地向上爬。因此得名为“玉女登梯”。
最毒不过妇人心!武则天统治的15年期间,可以说极力地杀害李唐皇室宗亲及坚定支持李唐统治的关陇贵族。凭借一己之力,将李唐宗亲和关陇贵族几乎全部迫害。可见武则天心如磐石,冷如蛇蝎。如果只能推荐一本绘本?
不能说最推荐吧,但是看了这本绘本,比较有感悟,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读读这本绘本,真的挺不错的。
嗯,比较小众,是跟死亡有关的绘本。这本绘本的名字叫《当鸭子遇见死神》其实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是被它的封面吸引的,一只伸长了脖子的鸭子,像极了路边的“北京果木烤鸭”,嗯,收一收口水,翻开了内容。绘本主要讨论生死,涉及到鸭子和死神,而且,是以一种新的感觉来讨论死亡。绘本内容并不复杂,情节简单,画风简约,却勾勒出死神和鸭子两位形象丰满的主人公。死神一点儿都不可怕,相反还有点呆萌。修长的身材、时尚双色条纹大衣,再配上一双小脚奶奶鞋,手里拈着一株郁金香,像极了时尚界的宠儿。另一位主角鸭子,笔挺直立,正好印证了“板鸭”这个词。故事在他们之间展开,像极了两位朋友拉家常。开始便是鸭子发现了死神,大吃一惊。死神却毫不避讳,直接表明身份,并说从鸭子出生,就一直在它身边。正所谓“死亡如风,常伴吾身”,大致如此吧。两人你来我往,成了朋友,一起游泳,一起爬树,一起讨论死后的世界。干净简约的画风,行动形象的表现,配上讨论死亡的内容,充满了哲学般的魅力,却又平静而温暖。当然,最后鸭子还是走了。死神抚平它的羽毛,将它放入水中,静静地送它上路,目送它消失并吐出那句经典:“这就是生活啊!”最后,死神身边围绕了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一个新的故事就要开始了。孩子通过这本书,能看到死亡“平静”“温柔”和“自然”的一面,理解分离和死亡。而我,则想到了龙应台的《目送》——“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渐渐消逝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知你:不必追。”这确实是一本适合亲子共读的好书,孩子和大人都能受到启发。而且呆萌的死神,不容易受到孩子排斥,壮哥甚至评价说:“妈妈,你看,死神的眼睛好大啊!”嗯?眼睛?确实……大!论及生死,愿我们都从容。《当鸭子遇见死神》,强烈推荐,信我,没错!许某的前妻是不是庆幸和他离婚了?
许某某杀了现任妻子来某,许某的前妻得知这个消息后,庆幸的心理一定是有的,更应该存有后怕的心理。
毕竟许某某这件事做的太恐怖,太让世人惊悚了,也许不久的将来,许某某的这件谋杀案可能会被拍成影视作品。
许某某这个人之所以让人感到可怕,是因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犯罪案件,而不是夫妻吵架误伤,可能许某某计划谋害来女士,已经不是十天半个月短时间的问题,策划时间可能更长。一个人阴谋算计另一个人,而且又是在一起吃饭睡觉,同床共枕生活在一起十多年的夫妻,也许案发之前,夫妻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还在欢声笑语,一转身的时候,许某某却是满目狰狞,早晨也许夫妻二人一起出去散步,中午的时候,许某某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作案工具,心里严密计划着每一个杀妻的步骤,傍晚睡觉熄灯之前,两个人可能还在恩恩爱爱的卿卿我我,到了深夜,来女士却已经魂归地府,次日又被碎尸万段。
不难想象,和许某某这样的人曾经生活在一起,脊梁骨是不是都在发麻冒凉气。人性中都存在善和恶,每个人的人性中善恶值所对应的比例都不相同,有的人恶多一些,有的人善多一些,许某某的恶在他的人性善恶值的比例中必然占大头,网上说许某某为了达到和前妻离婚的目的,曾经多次威胁前妻,不离婚就要前妻的命,如果许某某的前妻当时不同意离婚,也许现在许某某的前妻早已经不在人世了,从许某某杀害来女士的手法和过程来看,杀人对许某某来说,没有一点的心理障碍和恐惧心理,无论任何人,无论是来女士或者他的前妻,只要没有让许某某达到自己的目的,没有满足自己的欲望要求,他都可能会采取阴谋手段谋害除掉对方。
这就是许某某人性中存在的缺陷,极端的人性自私心理,以自我为中心,不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满足自己的贪欲,就会不惜动用一切手段,誓不罢休。当年许某某和来女士婚内出轨,他们二人正是在干柴烈火激情燃烧的兴头上,许谋某和来女士二人蜂狂蝶乱意乱情迷这个时刻,许某某的前妻就是他们二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许某某和来女士二人逍遥快乐比翼双飞的最大障碍,俗话说自古奸赌出人命,当年许某某一定对自己的前妻动过杀机,起了谋害杀死前妻的恶念,许某某的前妻,一定感受到了来自许某某凶残的杀意,才会立刻同意和许某某离婚。
应该说,许某某的前妻是大命人,有福之人,正应了人善人欺天不欺的一句老话,而许某某也正应了人恶人怕天不怕下一句老话。总之,许某某的前妻,知道了许某某用极端残忍杀害来女士这件事后,许某某的前妻内心一定有庆幸的心理,回想当年许某某的所做所为,更会有种在鬼门关外走了一圈的后怕心理。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